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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连市社科院2022、2021(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5日 编辑:张佳艺 来源:人文社科处

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大连市社科院智库重大调研课题管理办法》和《大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中心)2022年度课题指南》相关规定,大连市社科院将于近期开展2022、2021(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工作。请各单位(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结项的组织、管理与服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结项范围:大连市社科院2022年度立项调研课题、2021年度延期结项调研课题;2023年立项调研课题如已完成,亦可参加本次结项评审。

2.准备材料:①《大连市社科院2022、2021(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结项申请书》);②《大连市社科院2022、2021(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汇总表》(以下简称《结项汇总表》);③课题结项最终成果(10000字以上);④咨政建议稿(3000-5000字);⑤课题结项成果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书(重合度小于30%)。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由所在单位(部门)提交我处。

3.报送材料:①《结项申请书》实名2份,A4纸型,左侧装订并与成果分开;②课题结项最终成果实名2份;③咨政建议稿实名2份;④“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2份;上述材料电子文本实名、匿名各1份,匿名电子文本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⑥单位(部门)统一填写的《结项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印章)。以上材料经单位(部门)统一报至我处。

4.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研究报告)。咨政建议稿要求独立成文,字数在3000-5000字左右,包括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突出对策建议,该部分不得少于全文篇幅的30%;作者署名3人以内,并附每位作者的简介;如有注释统一放在文章最后。

5.课题结项成果须经“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重合度大于30%的不予结项。

6.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需变更请向大连市社科院提交书面申请。

7.课题结项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2:00。

联系人:许海英 杨玉文

联系电话:87656195 87924887

办公室:勤德楼A505

邮箱:44459078@qq.com



人文社科处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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