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辽宁省教育厅转发了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并向高校征集项目择优报送省档案局。请按照《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辽档发〔2020〕3号)要求并参考《选题指南》中的研究方向确定选题,认真组织2023年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的推荐工作。
一、指导思想
2023 年辽宁省档案科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及《“十四五”辽宁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对新时代档案事业创新发展具有普遍性、紧迫性、突破性、长远性影响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为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科技支撑,贡献档案力量。
二、选题范围
围绕《选题指南》确定选题。本年度《选题指南》分为选题方向和参考条目两类。选题方向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参考条目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直接使用,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修改。对于确有研究价值但选题不在指南范围内的科技项目亦可申报。已列入国家档案局、辽宁省档案科技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2010年至2022年辽宁省档案科技计划项目目录,可登录 “辽宁档案局”网站(http://www.lnsdaj.cn)-“业务工作”-“科技管理”-“科技计划”栏目查阅相关信息。
三、项目申报和推荐
项目负责人和部门要按照《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中科技项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将《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一式4份,《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内容摘要》一式2份,《2023年推荐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学院审核签字盖章)一式1份报送人文社科处。
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把好初审关,择优推荐,确保质量。以上材料电子稿打包后统一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任务书》和《项目摘要》分别使用“单位-项目名称-负责人-任务书”和“单位-项目名称-负责人-摘要”命名。以上表格电子模板可在“辽宁省档案局”网站―“科技管理”—“科技计划”“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指南(2021版)”中下载。
联 系 人:许海英 王春霞
联系电话:87656195 8817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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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44459078@qq.com
人文社科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