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市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此项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工作部署,是一项由国家顶层设计,省出台文件统一要求的重大改革,是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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