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精神,学校组织申报了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等环节,拟向教育部推荐以下成果(详见信息门户——通知公告),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21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可以向人文社会科学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任何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在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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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处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