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大连市科技局根据《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大科发〔2022〕19号)及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和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下:
一、中期评估和验收范围
1.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项目合同书达到中期评估、验收时限的项目。
2.中期评估“限期整改”和验收“不通过”需整改、延期到达期限和申请提前验收的项目。
3.项目执行不足3个月的项目可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
二、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络平台填报。项目负责人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90.30/kjjpm/填报项目中期评估执行情况报告或报送项目验收相关材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后,于2023年2月20日前提交至学校。
2.项目验收的经费决算。项目负责人按实际支出情况完成《经费决算表》,并到财务处审核,在《经费决算表》上加盖财务处公章。
3.材料报送。中期评估、验收材料只在线受理,无需交纸质材料。各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填报完成后,需形成1份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整套扫描彩色PDF按附件上传。需要加盖学校公章和骑缝章的材料,项目负责人请打印1份于2023年2月15日报送学校科技处,科技处审核盖章后,返还项目负责人上传系统。
4.请承担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的,一并做好接受财务审计的相关准备工作。
5.本次项目中期评估和验收工作,根据项目领域,由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分别负责,具体业务咨询方式附后。
三、报送材料内容
填报表单以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中的表单为准,文字报告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
(一)参加中期评估的项目需提交《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模板附后)。
(二)参加验收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模板附后):
1.项目验收申请书;
2.项目合同(任务)书;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按模板编写后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
4.符合科技报告制度要求的技术报告(除表格外,文字部分按模板编写后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
5.经费决算表(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填写)及发票复印件等相关收支凭证;
6.项目中期评估报告;
7.合同书(任务书)约定指标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含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考核指标前提下的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科学价值的证明材料,项目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标准制定等证明材料,产品测试、检测及用户试用报告等;
8.其他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截止时间:
需要加盖学校公章和骑缝章的材料,项目负责人请打印1份于2023年2月15日报送学校科技处。科技处审核盖章后,返还项目负责人上传系统。在此之前,项目负责人应完成《经费决算表》的财务审核,并在《经费决算表》上加盖财务处章。
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后,于2023年2月20日前在系统中提交。
五、业务咨询
科技局规划处:39989827,负责项目综合计划管理。
科技法规处:39989846,负责软科学研究项目,39989840负责科学普及项目。
科技局高新处:39989885,负责人工智能、化工、装备制造、船舶和海洋工程、清洁能源、新材料等高新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及科技创新基金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科技局社农处:39989856,负责生命健康、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等社农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及科技创新基金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惠民项目。
科技局成果处:39989850,负责重点学科(研究方向)重大课题项目。
科技局外专处:39989823,负责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科技局区域处:39989867,负责区域合作项目。
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持:
1834083768015840923121
学校科技处:黄治宇 电话:87656061
科 技 处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