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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7日 编辑:杨琨

各有关部门:

2022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纸质版:《申报汇总表》1份,《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6份,《申请书》《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叠落夹在原件内。

2.电子版:《申报汇总表》、《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Word文档)《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Word文档),压缩后以“某部门申报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处,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二、注意事项

1.本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设置重大委托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选项目六种类别。

重大委托项目:《2022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大委托项目研究专项选题清单》围绕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共设置12个研究专项。其中,1至10号研究专项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设计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每个研究专项确立若干个中标项目;11至12号研究专项下设指定题目,须围绕指定的题目进行申报,每个指定题目原则上确立1个中标项目。

重点建设学科项目:申报范围为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国内一流建设学科、省特色建设学科(名单附后)所在单位的相关学科科研人员。重点建设学科项目不设立具体研究选题,申报课题要以打造一流、彰显特色、发挥优势、服务大局为目标,确立选题开展研究。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课题指南》从体现辽宁急需、辽宁优势和辽宁特色的角度出发,拟定一批规划选题。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围绕规划选题自拟题目开展论证,也可依据本人的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行确定选题论证申报。项目评审时,主要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平等对待,一视同仁。除“青年项目”外,其他三种类别不必标注。项目类别将在项目评审环节,由评审专家按照《公告》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评审统筹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

2.项目资助额度为:重大委托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资助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青年项目资助1万元。自选项目一般不予资助,其中选题有新意、针对性强、学术价值较高的可资助5000元。

3.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申报重大委托项目和重点建设学科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报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22日后出生)。

4.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但可以申报2022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大委托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5.申请人须按《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公告》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等材料,交本部门科研负责人审定后统一报送人文社科处。

6.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通报其工作单位,并取消申请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7.申报项目全部实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重大委托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15000字,其他类项目不超过7000字,并按照《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活页》中不可出现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相关信息及所在单位字样。

三、受理方式

1.集中受理时间:2022年8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许海英 电话87656195

Email:44459078@qq.com综合楼505室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中相关文件。

 

 

  • 附件【相关材料.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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