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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市优秀专家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4日 编辑:杨琨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大连市突出贡献专家和优秀专家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大组〔2022〕10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大连市优秀专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已认定为我市领军人才,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人才成果业绩为近5年所取得(2017年7月至2022年7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创新性和推广利用价值,创办科技企业或科研成果已实现在连转化;通过“揭榜挂帅”“带土移植”等机制组建创新团队,攻克“卡脖子”和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了我市产业共性技术难题。

2.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及一等奖获奖者前5名、二等奖获奖者前3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主持人,省“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

3.聚焦数字经济、洁净能源、精细化工、海洋工程、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命安全等重点产业领域,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开展产学研合作,在推进重点产业优化升级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4.在本行业本领域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做出较大业绩贡献,对本行业领域发展有较强的引领推动作用。

二、评选数量

经大连市评选,市优秀专家全市评选数量不超过90名。

三、申报材料

1.《大连市优秀专家人选推荐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此表报送和审批意见中第一栏“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学院负责填写、盖章);

2.《大连市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名册》(附件2,汇总后经由院长签字盖章纸质材料统一报1份即可);

3.相关证明材料(近5年主要业绩贡献佐证材料,须与推荐表中内容对应)。

(注: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材料填写说明》(附件3)进行填报)。

四、相关要求及材料报送

(一)相关要求

市优秀专家是我市对优秀专家表彰奖励的最高荣誉。各单位要对人才工作保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人才培育的一个重要抓手,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要保证被推荐人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2年7月15日(本周五)16:00前将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综A72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邮箱:rencaiban@dlnu.edu.cn(附件1为word形式,附件2为excel形式,相关证明材料为PDF形式)。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吴渊

联系电话:15904257021



人事处  

2022年7月14日

  • 附件【相关材料.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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