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集聚完善知识产权智库资源,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决策咨询服务作用,提高辽宁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省知识产权局拟对专家库进行优化重建,现公开征集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从事或参与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战略意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坚实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
4.身体健康,能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战略咨询、课题研究、培训授课等工作。
5.自觉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无违法记录。
6.具有知识产权、金融经济、财务、理工类专业等相关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关资格证书优先。
7.推荐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专业条件
具有深厚的知识产权理论和实践研究基础,并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提出前瞻性、指导性的学术观点,在知识产权理论方面具有战略性思维,理论研究水平较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三、相关事项
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参与专家推荐的单位应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个人自荐的,应签署承诺书,承诺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应征专家填写《辽宁省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请表》《辽宁省知识产权专家库信息汇总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专家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学术成果和工作业绩等。所有材料纸质装订成册,电子版发送至wangzd@dlnu.edu.cn。
四、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各应征专家应在2022年7月1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纸质版材料(1份)由学院科研助理汇总,经学院领导审批后于上述日期前送至科技处。
联系方式:省知识产权局服务处 金鹏
联系电话:024-86916051、13842027697
学校科技处 王振东 电话87546465
科技处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