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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2年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3日 编辑:融媒体中心

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2022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根据辽宁省纪委监委、大连市纪委监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就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助力防控大局。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任务依然复杂艰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民委党组、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工作安排,思想上再重视、再抓紧,行动上再从严、再抓细,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范“四风”问题发生;要带头贯彻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倡导文明祭祀,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筑牢群防群控防线,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二、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教育管理。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抓纪律作风、抓安全生产等节日期间重点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克服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坚决反对特权行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要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发布通知、召开会议、约谈提醒等多种方式提要求、明责任,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坚持深入一线、深入学生开展工作,从严从紧从快从实精准落实学校各项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文明开展祭扫活动。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惩不正之风。

学校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把握疫情形势变化,做到疫情防控风险点在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严格疫情防控纪律,把党员干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等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协调督促完善短板漏洞,严肃查处失职失责问题。坚决防范、严肃惩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报销、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特别是要深挖隐形变异问题。纪委委员、专职纪检干部、纪检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对监督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用工作成效诠释忠诚担当,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纪委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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