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二、教学活动安排
4月1日(星期六)、4月2日(星期日)按照已安排的课程正常上课。4月4日清明节(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4月1日(星期六)公休调至4月3日(星期一)补休。
各单位(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学校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