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的要求,结合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升我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组织开展本期培训班报名,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教学科研单位青年教师,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每个单位至少推荐2人。若超过2人,学校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
二、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省培训中心委托省内3所高校举办。参加培训人员可根据具体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自由选择一所培训高校。培训高校可为外地学员安排住宿。详见附件。
三、其他
学校将按照计财处的有关规定报销培训费、住宿费(仅限大连市外)和交通费。6月27日17:00前,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jsjxfzzx@dln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校本部综A725。
联系人:徐娟 刘煜 (5138,5210)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6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