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及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辽高校师训字〔2017〕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通识”专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尚未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教师岗位工作,尚无教师资格证且无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专任教师。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可不参加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学习考试(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二、培训内容
培训形式为集中授课,培训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简论》、《高校教师伦理道德》四部分。
三、培训时间及课程安排
培训拟定于10月中旬开始(具体课程安排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地点在辽宁师范大学。
四、培训考试及日常考核
1.由辽宁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
2.在岗前培训的过程中,实行考勤制度,培训缺课达1/3的教师将取消本门课程考试,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课的教师,需由所在学校出具请假申请。
五、培训及考试报名
请于9月22日前登陆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lngspx.lnnu.edu.cn/→注册→考生登陆,按要求逐项填写。并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
补考人员也需要报名。
六、其他
1、培训费200元/人、考务费240元/人、教材费64元/套,由学校承担。
2、补考费用:每人60元/科,费用自理。
3、请各单位将汇总好的报名表加盖部门公章,于9月22日17:00前交至校本部综合楼A725,电子版发至:shizike@dlnu.edu.cn
联系人:徐娟
联系电话: 5138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