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国家民委《关于转发<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教科司字〔2017〕100号)的要求,我校可向国家民委推荐3名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材料报送:
1、请将附件中的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于10月11日前提交至校本部综合楼A725。
2、学校确定推荐的候选人使用“候选人注册密码”(教育科技司提供),于10月16日前注册并登陆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审管理系统(http://qnkjj.cast.org.cn)上传电子材料,并通过系统打印书面材料,于10月17日前报送至校本部综合楼A725。书面材料具体要求见《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网址如下:http://www.cast.org.cn/n200576/n200995/c57655206/content.html),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izike@dlnu.edu.cn,书面材料须与电子材料保持一致。
联系人:徐娟(内线5138) 刘煜(内线5210)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