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课题负责人:
现将《关于受理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2017年度下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辽高教会通字〔2017〕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具体要求做好有关结题工作。
本次结题申请受理范围为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批准立项、在研时间已满1年的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2017年度立项课题不在本次受理范围内。申请结题鉴定的课题负责人请于2017年10月23日前将结题申请材料报送至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单独装订,一式二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包括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重点课题研究经费决算表、发表论文复印件、成果影响佐证材料等,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承诺以专著为最终研究成果的,须另提交专著原件二套;
3.《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每项课题需向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交纳结题鉴定评审费200元,由课题负责人自行承担,学校在报送材料时统一代交。
联系人:宋军君
电 话:88706492(内线:5492)
邮 箱:sjj@dlnu.edu.cn
地 点:开发区校区综合楼A409
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