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官方入口

关于做好第十届中华环境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1日

各单位:

按照国家民委人事司《关于做好第十届中华环境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民人事字〔2017〕397号)要求,请严格按照《中华环境奖评选与奖励办法》(见附件),于11月6日下班前,将下列材料提交至校本部综合楼A725室,电子版发送至:shizike@dlnu.edu.cn

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1、申报表一式六份,要求如下:

○ 请用中文楷体填写;

○ 申报表中涉及到电话号码的需要加注区号,联系人需填写手机联系方式;

○ 事迹简介要求尽量全面概括主要事迹,突出重点,字数在500字以内;

○ *为必填项。

2、3000-50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六份,要求如下:

○ 紧扣本届评选主题;

○ 展现在环保工作中的主要成绩和突出特点;

○ 真实、准确反映生态文明及绿色发展等方面的相关指标或数据;

○ 具有示范作用的典型案例。

3、个人申报需要提交二寸彩色标准照一张,集体申报需要提交集体照片一张(可以是集体现场办公照、单位标志性建筑等);

4、无论个人或单位申报中华环境奖,均需要提供与申报事迹有关的照片5张并配文字说明;

5、无论个人或单位申报中华环境奖,均需要有推荐单位推荐,并填写推荐单位意见表一式六份,要求如下:

○ 请用中文正楷填写;

○ 推荐表中涉及到电话号码的需要加注区号,联系人需填写手机联系方式;

○ 推荐单位可以是国务院各组成单位、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3A级以上社会团体等;

○ 推荐对象原则上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以上的领导干部。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分享
检测到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这会影响网站的显示效果, 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浏览体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