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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7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有关事宜的通知》辽委高通〔2017〕27号文件精神,省委高校工委2017年度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类。

二、申报条件

项目课题的申请者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的党务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者一般需具备副高级以上(含)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需要两个相关学科的教授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青年课题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要求

1.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高校党建工作实际,自行拟定研究题目。研究提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目标明确,切实可行,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课题申请者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超过7人且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同一课题(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已获国家、省、市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再申报;之前已获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的研究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或不能完成的申请人,今年不再受理其申报。

3.学校将从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5项至辽宁省委高校工委。

4.获准立项的课题组要在课题负责人的组织下按立项通知要求认真研究,按期提交高校党建课题研究成果,并推进成果转化。未按期结项将予撤项。所有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均必须包括课题研究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课题研究最终成果通过专家评审鉴定和省委高校工委审查合格后,即可获得结项证书。结项鉴定审核不合格的课题项目,需限期修改完善,仍未通过鉴定审核将作撤项处理。凡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将被取消此后三年申请新课题的资格。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标注“2017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课题编号)”字样。未标注的成果将不能作为结题支撑材料。

四、材料报送

1.申报人要按照有关要求填写《2017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申请书》、《2017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论证活页》、《2017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2.报送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3份和《活页》一式3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2)电子材料:《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要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3.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组织部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丽娜 龚涛

联系电话:87656033 87656027

地 点:组织部办公室(综合楼A705室)

电子邮箱:djxx@dlnu.edu.cn

中共开云官方入口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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