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7〕116号)文件要求,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现在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二、申请人事项
1、获得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培育项目立项资助的人员,必须申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中获得2017年国家基金立项资助的人员和因16、17两年连续申报面上项目暂停面上项目申报资格的人员除外。
2、根据《关于申报2016年度自主科研基金培育项目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8年度继续实行重大项目培育政策,对于未获得2017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培育项目立项资助的人员,申请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得基金委初审后,给予培育项目立项。对于基金委评审意见较好的项目,予以追加项目经费。
3.各类项目申请人资格以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申请指南为准。
三、申请书撰写方式
1.各类型项目申请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已有科学基金网络系统账号的人员请以原账号登陆申报。无账号人员,由学院科研助理将人员信息审核汇总(附件2)后于1月6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由科技处开设申请账号。
2.申请人请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按要求填报申请材料,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3.各单位应根据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并按照《指南》要求,对申请书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工作,确保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符合基金委初审要求。
五、时间要求
1.预算审核:各学院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编报要求对申请书中的预算进行审核,主要审核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并在2018年2月28日,将审核后的本学院申请项目预算表和预算说明(包含申请书封面及项目摘要)统一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和计划财务处将对项目预算进行联合复审。
2.项目申请书接收:各学院项目申请书于2018年3月9日17:00前,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必要的推荐信、承诺函、导师同意函、境外专家签字同意函等附件材料装订在申请书后一同报送。同时报送本单位的《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
联系人:王振东 87656465 黄治宇 87656061
科技处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