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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科技成果参加第二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2日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以及《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十三五”产学研合作协议》,在教育部和广东省政府的组织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教育厅和惠州市人民政府,拟于2018年5月25日-27日,在惠州市举办 “第二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现就学校参会科技成果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遴选标准

展品遴选是保证展品质量、展示水平和展示成效的基础性工作。各参展高校应在全校范围内根据展品标准并结合本校的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精心组织遴选。按行业领域推荐近五年的最新优秀科技成果项目,总推荐项目(B类)至少60项,其中包括推荐展览展示项目(A类)10项,推荐路演项目(C类)2项,推荐评奖项目(D类)1项。项目遴选标准如下:

1.总推荐项目(B类)

总推荐项目应为技术成熟度较高的,且学校有重点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技术转移的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可以体现学校学科特色或科技创新水平;(3)符合国家和地方重点发展领域、能体现高校创新科技实力、项目总投资额较大、技术领先且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

2.推荐展览展示项目(A类)

推荐展览展示项目应为高校近五年来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或在产业化方面能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奖项或部、省市科技进步一等奖(若个别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重大工业应用技术项目因时间等原因未申报奖项,经组委会同意也可列为推荐展览展示项目参展);(2)属省市科教兴省、科教兴市重大产业化科技攻关项目或省、部级合作项目的成果;(3)经组委会认定的其他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推荐展览展示项目的应有实物展品。

3.推荐路演项目(C类)

路演项目应符合A类和B类项目的遴选要求,经组委会选定后,高校应精心组织、安排专人,准备路演素材及讲稿,保证路演及展示的效果。

4.推荐评奖项目(D类)

请从填报的A类项目中推荐一项作为展览展示评奖项目,此项目不能为首届科交会获奖项目。

二、申报办法

1、按照要求填写附件2,每表填写一个项目,项目简介包含成果概述、技术及产品特点、应用领域、产能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投入需求等,可图文并茂,字数300~500字以内,图片3~4张,分辨率为150dpi。带“*”标识的请点击下拉菜单选择内容,如图:

2、由各二级单位科研助理汇总并填写附件3,于3月19日前发送至kjkf@dlnu.edu.cn。

联 系 人:张秀峰

联系电话:87656248

科技处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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