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9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民委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民人事字[2018]92号)精神,为深入实施我校人才战略,切实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8年,国家民委分配给我校的选拔推荐名额为2名。已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不在本次选拔推荐范围之内。
二、选拔对象
特殊津贴人选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不得申报 。
三、选拔条件
见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9号)。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认真阅读通知文件(见附件),严格按照申报工作要求、遴选条件准备相关材料。
2、基层单位推荐:由基层单位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把关,对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为每名申报人出具书面推荐意见一份。
3、学校推荐:基层单位审核同意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进行推荐上报。
五、报送材料和时间
报送材料要求:报送材料包括基层单位推荐报告、专家情况登记表、人员情况一览表,业绩说明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1.基层单位推荐报告 1 份,内容包括推荐人政治思想、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
2.专家情况登记表、业绩说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一式2 份。①《专家情况登记表》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生成,单位审核盖章。②业绩说明材料由推荐单位负责填写,具体说明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等自然情况、学术兼职、工作实绩、承担的主要项目及主要获奖情况,限 1500 字以内。③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成果证书、荣誉证书等,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的需有省部级有关部门的证明,在科技成果研究及推广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需有市(地)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证明。
3.电子材料,将人选数据库电子文件(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生成), 2018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业绩说明材料, 有关证明材料(扫描成 1 个 PDF 文件,分辨率设置成 200DPI),发邮件至shizike@dlnu.edu.cn。
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18年3月30日17:00前报至人才工作办公室(综A725房间)(联系人:徐娟、王洪友,联系电话:5138、5391)。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