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大连市科技奖励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大政发[2017]15号)规定要求,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推荐要求
1. 推荐奖项范围
大连市技术发明奖、大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2. 推荐方式
推荐可由单位推荐或专家推荐:
(1)单位推荐:驻连各大专院校、市属及以上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申报科技奖励项目由本单位出具推荐函推荐;企业申报市科技奖励项目由所在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出具推荐函并统一汇总推荐材料。
(2)专家推荐:需要5位具有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同时推荐。每位推荐专家每年度只能推荐一项本人所熟悉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市科技奖励项目,同时应按要求独立填写专家推荐意见表,签名并加盖推荐专家所在单位公章。在市科学技术奖评审过程中,所推荐项目存在争议的,推荐专家负有协助处理异议的责任。
3. 推荐项目的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推荐项目的完成单位须是独立法人单位,且第一完成单位在大连市区域内,项目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应于2017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并已应用。
(3)办理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咨询电话:83637855,83635835,联系人:陈老师)。
(4)推荐项目须在推荐单位、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不存在异议。
(5)2017年度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未获奖的项目,2018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6)同一项目不能同时推荐本年度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及市专利奖;同一项目已申报本年度国家、省科技奖励的不能推荐市科技奖励;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评审。
(7)不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二、推荐程序
1. 填写申报书
申报书是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专家)组织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要求,登录大连市科技奖励网上申报系统(http://kjjl.dlinfo.gov.cn),按要求在线填报。由科技处统一未申报教师分配账号。完成单位意见栏需填写相关项目的公示情况,在“完成单位意见栏”如实填写相关项目的公示情况,明确提出推荐理由。
2. 报送推荐材料
推荐单位(专家)要做好推荐材料的网上审核、报送工作。推荐的项目采取网上和书面同时推荐的形式。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要求提供。
(1)单位推荐
项目纸质申报书原件1份、复印件4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项目《科学技术奖励申报资料受理审核单》,由推荐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报送。
(2)专家推荐
专家推荐意见表1份,纸质申报书原件1份、复印件4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项目《科学技术奖励申报资料受理审核单》,由责任推荐专家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
(3)其他情况
推荐单位(专家)对有关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专家签名)
三、推荐时间
各单位推荐项目受理截止时间:各单位于2018年6月1日中午前提交项目申请书及支撑材料1份;6月2日—10日推荐奖项公示, 6月11日前学校网上推荐;6月12—14日项目材料完善,上交纸质申报材料,组织推荐上报。
联系人:张秀峰 87656248 (内线 5248) 乌云娜87656218 (内线 5248)
E-mail: kjkf@dlnu.edu.cn
科技处
2018年5月4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