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民办发〔2018〕5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具体要求做好有关项目申报工作。
一、后期资助项目范围
主要资助对新时代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时效性、针对性、应用性强的成果(含学术专著、研究报告、资料汇编等),通俗读物、论文集、教材、软件、译著等不在资助之列。
二、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须有依托单位,能够提供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二)每位申报者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的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
(四)申报人目前未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完成不足80%,尚不能在已有成果基础上进行转化;
2.成果的核心内容已经出版或发表;
3.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
4.已获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研究成果。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请表、成果介绍活页、申报成果各一式4份。另需撰写成果核心内容2份(主要包括对问题的描述、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不超过5000字)。课题申请表和成果介绍活页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成果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在成果介绍活页和申报成果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或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二)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撰写的申报成果,须附一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四、报送时间
2018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第一次申报时间为6月11日,第二次集中申报时间为11月9日。时效性强的成果可随时申报、随时立项。本年度第二次申报,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凤慧
电 话:87656195(内线:5195)
邮 箱:wfh@dlnu.edu.cn
地 点:开发区校区综合楼A505
人文社科处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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