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62号)的要求,我校将组织2018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推荐数量
选拔条件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62号) (见附件)相应规定执行。
按照文件要求,本次推荐选拔实行分层次不限额推荐与等额选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万人层次人选选拔指标为6名。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需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并保证被推荐人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一份(写明被推荐人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
2.被推荐人为领军人才层次人选,应认真填写《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汇总表》及《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3.被推荐人为“百”、“千”及“万”层次人选,应认真填写《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及《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备案表》。
4.被推荐人须附身份证、百千万人层次文件或证书(“百”、“千”、“万”)、业绩证明材料(获奖和或基金资助情况、荣誉称号、最具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的PDF格式文档(合成一份文档)。PDF文档顺序按身份证、百千万人层次文件或证书、个人业绩填表顺序排列,其中“获奖和或基金资助情况”包括结项证明或立项批文,“荣誉称号”包括荣誉证书或者批文,“最具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 成果包括论文原文、检索证明和著作的封面、目录页、版权页等扫描页。
5.请申报人务必仔细阅读文件通知和“填表说明”,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主要业绩综述”、“科研项目概况”限1000个汉字(含标点)。因申报材料填写不规范或不符合要求、佐证材料缺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本人承担。
6.请各单位于2018年6月15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将被推荐任选的纸质材料(申报书及佐证材料各5份)报送至开发区校区综合楼A725,电子版发至:shizike@dlnu.edu.cn。
联系人:徐娟,王洪友(联系电话:5138,5391)。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