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7年大连市科协资助赴国(境)外参加科技交流活动项目的通知》(大科协发[2018]53号),今年大连市科协继续实施《大连市科协资助赴国(境)外参加科技交流活动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现将申报2017年度资助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1.资助对象为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作的中青年学者及实用型科技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
3.受邀在2017年度内赴国(境)外开展科技交流活动;
4.在学术、科研领域有重要的发现或有创新性学术成果;在技术创新、研发和改造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在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推广、传播工作中业绩显著;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研发、实施并发挥重要作用;拥有科技发明专利,在国内、省、市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并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二、资助范围
1.出国(境)参加国际科技交流培训,一般不超过一年(每人资助仅限一次)。科技交流内容为学科发展前沿和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或高新技术学科领域研究方向,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实际需要。
2.出国(境)参加由境外学术团体主办,与会者来自三个及以上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学术会议(会议学科等级必须为二级以上(包括二级)学科)。
3.到国(境)外企业、公司对口交流、学习国内急需的工艺技术、管理经验。
三、提交材料
1.《大连市科协资助赴国(境)外参加科技交流活动项目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2.有关国(境)外科技交流活动的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附在申请表后与申请表装订成册。
四、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2018年7月25日10:00前
联 系 人:王振东 联系电话:13478974312
邮 箱:wangzd@dlnu.edu.cn
科 技 处
201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