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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7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8]165号)的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依照《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组织开展,立项范围参照《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

二、申报要求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

2.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改革方案合理、可行。

4.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5.具有较强的研究力量和实施力量,在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

6.项目申报主持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其中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处级(含)以上职务。要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承担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7.为扩大项目参与面,发挥团队作用,每个项目都应组成结构合理的项目组,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含主持人)。

8.项目组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

9.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省级本科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10.2016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得主持申报2018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

11.原则上各单位应在本单位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推选,或将校级项目整合后推选。

三、申报程序

1.负责人组织填写《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

2.各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推荐,学校将对各申报项目进行统一评审,择优推荐18项,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辽宁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于9月2日前将《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15份、《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综A311室),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至limeng@dlnu.edu.cn。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茹 李莉

联系方式:87656071 87655343

教务处

2018年8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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