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民委《关于报送2019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及国际会议计划的通知》(民外函[2018]236号)有关要求,学校2019年度教师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主要包括教师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及科研项目合作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制定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要切实根据本单位学科及专业建设需要,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科学制定本单位教师(含司局级以下行政、教学、科研、教辅人员)2019年度因公临时出访计划立项。
二、在立项备案表中的“经费预算及经费来源”一栏里,除了要写明经费预算金额外,还要注明经费来源,如使用科研经费的,要注明:
1)纵向基金立项号或横向课题计财编号;
2)该纵向基金或横向课题资助下是否已出过国(境),本次是第几次出国(境),余额是否充足;
3)如果本次申请是纵向基金和横向课题同时资助出国,还要注明分别是多少金额。
三、已申报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立项的单位要报送2018年度教师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执行情况统计表。对于未执行的计划团组要注明未执行原因。
四、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2019年度计划立项备案表及2018年度执行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32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国际交流合作处不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
联系人:于新 电话:87656246
E-mail: yx@dln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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