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文件要求,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现在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二、申请人事项
1.2019年度继续实行重大项目培育政策,对于未获得2018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培育项目立项资助的人员,申请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得基金委初审后,给予培育项目立项。对于基金委评审意见较好的项目,予以追加项目经费。
2.各类项目申请人资格以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申请指南为准。
3.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三、申请书撰写方式
1.各类型项目申请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已有科学基金网络系统账号的人员请以原账号登陆申报。无账号人员,由学院科研助理将人员信息审核汇总(附件2)后于2019年1月10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由科技处开设申请账号。
2.申请人请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按要求填报申请材料,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2.2019年部分学科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评审,申请人在填写试点学科面上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在申请书中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3.提请申请人注意,在2019年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由10篇减少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10篇以内。
4.2019年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且申请人与参与者须在科研承诺书上签字,合作单位须在科研承诺书上盖章。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6.无纸化试点的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报送一份纸质申请书,其余项目报送2份纸质申请书。
7.各单位应根据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并按照《指南》要求,对申请书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工作,确保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符合基金委初审要求。
五、时间要求
1.预算审核:各学院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编报要求对申请书中的预算进行审核,主要审核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并在2019年2月28日,将审核后的本学院申请项目预算表和预算说明(包含申请书封面及项目摘要)统一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和计划财务处将对项目预算进行联合复审。
2.项目申请书接收:各学院项目申请书于2019年3月8日17:00前,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必要的推荐信、承诺函、导师同意函、境外专家签字同意函等附件材料装订在申请书后一同报送。同时报送本单位的《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
联系人:王振东 87656465 黄治宇 87656061
科技处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