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招标管理工作,增强采购人评标代表参与采购招标工作的责任意识,强化内部监督,提高采购工作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开云官方入口评标代表管理办法(试行) 》(大民校发[2019]18号)等有关规定,现在全校各单位(学院)范围内选聘采购评标代表建立学校评委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云官方入口评标代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能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和监督;
(二)熟悉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方面的政策法规,能胜任学校采购评审工作;
(三)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在以往评审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五)评标代表除具有以上资格条件外,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工程、货物和服务类评标代表应分别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类评标代表应具有评标专家(社会评委)相应或类似条件,既具有经济或技术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
2、货物类评标代表应精通专业业务,熟悉行业和专业情况,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3、服务类评标代表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二、选聘办法
(一)选聘范围:符合以上条件的本校在编教职工。
(二)选聘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开云官方入口评标代表申请表》(附件1),各单位(学院)推荐人员填写《开云官方入口评标代表推荐表》(附件2),经单位(学院)审核、初选和汇总后统一上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cgzb@dlnu.edu.cn,纸质版申请材料交至国际文化交流学院403房间,所有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上午11点。
(三)推荐名额:各单位(学院)申请或推荐工程类评标代表名额不限,各单位(学院)申请或推荐货物服务类评标代表原则上不少于1人,但不超过3人。
(四)审核及录用
1、校内各单位(学院)和推荐单位要对教师填表信息进行初审,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申请或推荐人员超过推荐名额的要进行初选。
2、学校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联合学校人事处、组织部和纪检监察处等部门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再次审查,并初步确定评标代表人员名单。
3、初步确定的评标代表人员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录入开云官方入口评标代表库,并按照《开云官方入口评标代表管理办法(试行) 》等文件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开云官方入口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