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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连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0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大连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组织开展2019年大连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关于开展大连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申请住房保障资格认定的高校毕业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2.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提供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

3.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在金普新区没有产权住房 (含公寓);

5.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发放补贴意见。

三、所需材料

1.大连(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

2.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护照只适用海外人才);

3.毕业证书(国内证书需要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学历需要提供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证明);

4.劳动(聘用)合同书(扫描件只提供合同有效日期页即可);

5.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系统查询打印,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人才市场五楼19号窗口打印办理);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7.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

8.大连( 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申请汇总表(2019年)。

四、受理方式

1.网上预审。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按照所需要材料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按照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材料报送指定电子邮箱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预审(其中汇总表还需要单独发送一份可编辑的文档)。

2.现场核验。网上预审合格后,工作人员通过报送电子邮箱回复合格的预审意见。本人或用人单位收到回复邮件后,持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核验。

五、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23日。

受理地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60号,人才广场二楼3、4号窗口。

材料报送邮箱:jprcrd@163.com

联系电话:65891587(人才认定);87693467(住房保障)

六、申报流程及要求

1.为保证认定工作的有序进行,学校将统一进行组织认定申报;

2.请严格按照填表须知(详见附件)填报相关材料;

3.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打印大连(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详见附件),并携带所需材料复印件于本周四(7月11日)下午16:00前到综A725审核盖章;

4.请将个人的全部材料按照所需材料顺序进行排列单独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填写大连( 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申请汇总表(2019年)(详见附件),以上两个文件均以部门-姓名作为文件名,于7月12日下午16:00之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hizike@dlnu.edu.cn;

5.学校下周一(7月16日)向有关部门报送汇总材料统一参与网上预审,下周三(7月18日)派专人到人才中心进行集中现场核验。请申报人员下周一(7月16日)下午17:00前将全部所需材料的原件报送到开发区校区综A725。以上时间如有调整会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安排。

联 系 人:任强

联系电话:87509391

人事处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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