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大连市社科联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第二批)研究课题的通知》(大社科发[2020]2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课题立项工作。请各部门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申报,并做好资格审查、审核汇总等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研究,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推动大连新时代“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说明
大连市社科联组织的研究课题为副省级课题,根据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对部分课题给予后期经费资助。凡大连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脱产学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等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申报者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大连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市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学术性和现实性问题,能够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1.《第二批课题指南》分为6个专题,每个专题下设若干研究方向,申报的课题应符合专题及研究方向要求。
2. 申报人可根据研究专长和已有的研究基础直接选题申报,也可以自拟题目申报。
(二)课题研究人员要求
1.研究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
2.研究人员不能同时主持多个市社科联在研课题。
3.研究人员只作为课题组成员的,每人同时参与课题不得超过2项。
4.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立项课题作撤项处理,取消2年申报资格。
(三)研究要求
1.专题一和专题二所属课题不参与统一的立项评审,不必提交立项申报材料。申报相关课题的负责人应于2020年12月16日前完成研究,并以征文的形式提交一份研究成果(5000字左右,同时提交“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经单位科研部门审查后统一报送市社科联,市社科联将择优给予立项并推荐参加相关理论研讨交流。
2.专题三至专题六所属课题参与统一的立项评审,立项后应在半年内完成。对应用性、实践性、时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研究人员尽早完成研究工作或形成阶段性成果,并及时将课题研究的相关咨询建议报送市社科联,市社科联将择优采用。
3.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
4.课题研究所用数据应截止到申报结项年度,当年数据按规定尚未公开的可截止到前一年度。
5.课题结项时,需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及成果精华版(咨政建议稿,独立成文,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30%),并且提交“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具体要求以结项通知文件为准。
6.课题组成员在研期间公开发表的与所参与研究课题相近成果,必须标明大连市社科联立项课题名称及编号,将相关发表情况及时反馈市社科联学会工作部,并在申报结项时提供相关情况作为佐证材料,成果发表情况将录入市社科联信息系统。
四、申报程序(仅适用于专题三至专题六所属课题)
(一)申报人须为课题负责人,填写《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表》(以下简称《立项申报表》),汇同相关前期研究成果佐证材料 (包括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等情况),报所在单位审查。
(二)各部门对本单位的课题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严把意识形态关。
(三)各部门汇总本单位审查合格的课题申报材料,填写《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 《汇总表》),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四)报送材料:
纸质版:
1.《立项申报表》一式3份 (实名3份,匿名1份);
2. 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 (实名1份,匿名1份);
3.《结项汇总表》一式1份(实名)。
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等个人信息。
电子版:
1.模板中原格式的《立项申报表》、佐证材料、《结项汇总表》。
2.加盖社科处公章的pdf格式的实名《立项申请表》、实名《佐证材料》。
(六)各部门统一报送。
五、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仲天宝
联系电话:87656195
联系地址:综合楼A505
电子邮箱:ztb@dlnu.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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