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政策,树立教书育人楷模,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民委教学名师和青年教学标兵选拔实施方案》,现开展2021年国家民委教学名师和青年教学标兵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我校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
二、选拔名额
共选拔支持8名国家民委教学名师和8名青年教学标兵。我校可推荐2名教学名师和2名青年教学标兵候选人。
三、选拔条件
国家民委教学名师和青年教学标兵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民族教育事业,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师生群众公认;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各族优秀青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教学名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近6年每年均完成学校教学工作量要求,其中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在民族教育领域具有较高声望。
2.青年教学标兵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近3年每年均完成学校教学工作量要求,其中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已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青年教学名师)的不再参选国家民委教学名师(青年教学标兵)选拔。
四、选拔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出具对申报人选的书面推荐意见(包含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廉洁自律、业绩及审核情况等方面)。
2.学校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选,形成报送人员名单。
3.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民委教学名师和青年教学标兵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2.2021年6月11日16:00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光盘)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附件证明材料(A4纸双面打印)、基层单位党总支对候选人的书面推荐意见;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证明材料,内容必须与纸质材料一致。
联系人:任强、王茹
电 话:5391
邮 箱:shizike@dlnu.edu.cn
人事处 教务处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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