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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民委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7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民委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民人事字〔2021〕18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国家民委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名额

2021年国家民委共选拔支持15名领军人才。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

二、申报要求

申报国家民委领军人才,必须同时申报1个科研项目。科研项目不通过的,不得入选领军人才项目。

申报领军人才项目要求。原则上应符合《国家民委领军人才与

创新团队等3个人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条件。

申报科研项目要求。科研项目选题应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

意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一带一路”倡议,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坚持与学校发展需要相结合、与优势特色科研方向培育相结合、与青年科研后备人才培养相结合,有利于提高学科建设水平,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三、有关要求

1.加大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的支持力度。

2.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进行申报,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水平并重,推荐单位要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推荐报告,报告应包含人选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业绩材料及审核情况、师德师风情况和廉洁纪律情况等。

3.业绩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报材料,填写的业绩应为2016年7月至2021年6月之间取得。涉及保密信息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说明。

四、材料报送

1.书面推荐材料包括单位推荐报告、推荐人选汇总表、领军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和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论文要提供检索证明,其他成果提供证书或支撑文件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电子版材料包括推荐人选汇总表、领军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科研项目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2.请于6月11日16: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综A725),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至shizike@dlnu.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强

联系电话:87509391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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